摘要整理自Evan, Stark及現代婦女基金會之實務研究與授課內容
本會近年來大力倡議美國學者Stark(2007)提出的「高壓控管模式」取代過去的「家庭暴力模式」。且親密伴侶暴力被害婦女遭受「高壓控管」(coercive control)的現象與相關議題,在英、美、法、土耳其等歐美國家皆引起高度重視與討論,目前英國、法國已進行修法,將「高壓控管」放入家庭暴力的定義中,而臺灣亦在2014年家庭暴力防治法部法修法條文中,將高壓控管的精神納入家庭暴力的定義中。本會在實務中發現,許多表面上看來暴力不明確或無服務意願的親密伴侶暴力被害人,其實遭受很嚴重的高壓控管。高壓控管模式背後由傳統的性別意識型態支撐。高壓控管的效應是被害人成為一個順從的女人、喪失與外界連結能力、自我被侵蝕或崩解。但目前的家庭暴力防治政策與實務,尚欠缺充份的知能與策略來因應。因此,我們針對高壓控管政策與實務議題作了許多努力。
本會重申:高壓控管是性別與人權議題,絕非以一般所謂的棈神虐待來詮釋與處遇就足夠。以下簡單介紹高壓控管的核心理念,以及看見高壓控管的指標,供大家參考。
一種奠基於性別上的虐待模式,意圖利用暴力性威脅恐嚇孤立及控管等手段,來主導與剝削伴侶,並剝奪她的基本權利與資源。透過一系列的手段、策略及運作,在關係中逐漸被建構,而形成極端不平等的關係,達到讓被害人附屬、屈從於受虐關係的目的
高壓控管是:
天賦人權、人生而平等:每個人的生命、財產、自由等權利不可被剝奪。
零區別、平等保護的原則:女性應像男性一樣被平待對待。
受暴婦女生活困境:和囚犯、人質一樣喪失公民權利(right)和自由(liberty),即人權。高壓控管是對人權的侵害。
什麼是「性別囚禁」:把婦女貶低回刻板印像所描寫的妻子、母親和情人,不只使得她們便成了家中奴僕,也讓女性的身份成為永遠的枷鎖,是被外力強制囚禁而非讓她們有自由發揮的機會,社會學家Beth Richie稱之為「性別囚禁」, Dr. Stark與 M.D. Flitcraft則稱之為「父權下的母職」。
發言、家務、電話、電視等
性別角色(如:穿著、外貌、性、孩子)。
透過空間延伸
不是誰作主,而是誰決定由誰作主什麼事
在生活中,加害人已霸佔了生活的主導權,要求被害人聽從加害人所設立的各種原則。被害人只能避免再做出加害人所不喜歡或不允許的行為。這種從內到外、無所不在的控管也產生了不同的效應。
當控管規範威脅到婦女原本覺得安全且獨立的範圍時,她們會費盡心思的在險惡情況下去製造可以有獨自喘息的「安全地帶」。
然後,加害人會設計一些次規範去滲透婦女的安全地帶並摧毀它。更會隨其創造的安全地帶而演化,對婦女的自主和自由加上更多限制。而當控管愈發嚴密,婦女的安全地帶會愈來愈抽象和隱微。例如:加害人羞辱或施虐時放空或是盯著牆上某個污點、某張心愛的照片、被罵被虐5分鐘後讓自己遺忘....等等等。
婦女在過程中經歷喘息安全地帶、摧毀與屈從的循環,愈來愈受困。而婦女的安全地帶或是因應方法,不全然是世間認為正向的策略或身心反應,這經常是使婦女被妖魔化和污名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摘要整理自Evan, Stark及現代婦女基金會之實務研究與授課內容
本會近年來大力倡議美國學者Stark(2007)提出的「高壓控管模式」取代過去的「家庭暴力模式」。且親密伴侶暴力被害婦女遭受「高壓控管」(coercive control)的現象與相關議題,在英、美、法、土耳其等歐美國家皆引起高度重視與討論,目前英國、法國已進行修法,將「高壓控管」放入家庭暴力的定義中,而臺灣亦在2014年家庭暴力防治法部法修法條文中,將高壓控管的精神納入家庭暴力的定義中。本會在實務中發現,許多表面上看來暴力不明確或無服務意願的親密伴侶暴力被害人,其實遭受很嚴重的高壓控管。高壓控管模式背後由傳統的性別意識型態支撐。高壓控管的效應是被害人成為一個順從的女人、喪失與外界連結能力、自我被侵蝕或崩解。但目前的家庭暴力防治政策與實務,尚欠缺充份的知能與策略來因應。因此,我們針對高壓控管政策與實務議題作了許多努力。
本會重申:高壓控管是性別與人權議題,絕非以一般所謂的棈神虐待來詮釋與處遇就足夠。以下簡單介紹高壓控管的核心理念,以及看見高壓控管的指標,供大家參考。
一、 何謂高壓控管?
(一)高壓控管(Coercive Control)的定義
(二)高壓控管的核心
一種奠基於性別上的虐待模式,意圖利用暴力性威脅恐嚇孤立及控管等手段,來主導與剝削伴侶,並剝奪她的基本權利與資源。透過一系列的手段、策略及運作,在關係中逐漸被建構,而形成極端不平等的關係,達到讓被害人附屬、屈從於受虐關係的目的
高壓控管是:
二、高壓控管的人權與性別面向
(一)高壓控管的人權面向
天賦人權、人生而平等:每個人的生命、財產、自由等權利不可被剝奪。
零區別、平等保護的原則:女性應像男性一樣被平待對待。
受暴婦女生活困境:和囚犯、人質一樣喪失公民權利(right)和自由(liberty),即人權。高壓控管是對人權的侵害。
邁向傷害的新理論
(二)高壓控管的性別面向:反屈服/反附屬/反歧視原則
(三)高壓控管的建構與輸送(特殊性)
(四)高壓控管的性別策略
三、高壓控管的策略手段
(一) 肢體暴力 (violence) 及其在高壓控管的結構和動力
(二)恐嚇威脅、跟蹤騷擾、貶抑 (intimidation、stalking、degradation)
(三) 孤立隔離 (isolation)
(四) 日常生活控管 (control)
發言、家務、電話、電視等
性別角色(如:穿著、外貌、性、孩子)。
透過空間延伸
不是誰作主,而是誰決定由誰作主什麼事
四、高壓控管的動力關係
在生活中,加害人已霸佔了生活的主導權,要求被害人聽從加害人所設立的各種原則。被害人只能避免再做出加害人所不喜歡或不允許的行為。這種從內到外、無所不在的控管也產生了不同的效應。
當控管規範威脅到婦女原本覺得安全且獨立的範圍時,她們會費盡心思的在險惡情況下去製造可以有獨自喘息的「安全地帶」。
然後,加害人會設計一些次規範去滲透婦女的安全地帶並摧毀它。更會隨其創造的安全地帶而演化,對婦女的自主和自由加上更多限制。而當控管愈發嚴密,婦女的安全地帶會愈來愈抽象和隱微。例如:加害人羞辱或施虐時放空或是盯著牆上某個污點、某張心愛的照片、被罵被虐5分鐘後讓自己遺忘....等等等。
婦女在過程中經歷喘息安全地帶、摧毀與屈從的循環,愈來愈受困。而婦女的安全地帶或是因應方法,不全然是世間認為正向的策略或身心反應,這經常是使婦女被妖魔化和污名化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