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蹤騷擾大哉問


photo cc by Patrik Nygren
 

以愛之名,恐懼如影隨形

2013 年日本發生18歲高校女星「鈴木沙彩」遭前男友在家割喉刺殺案,該男子不滿分手,不斷以愛為名,糾纏、跟蹤騷擾近一年,最後由愛轉恨,痛下毒手。再看台灣,從去年的張彥文殺害前女友案,到最近喧騰一時的孿生姊妹遭一名男子跟蹤騷擾五年,縱使搬家仍擺脫不了該名男子 的「癡情追求」,最後訴諸媒體,員警火速協助以妹妹曾為前同居關係名義聲請保護令,法院也火速核發保護令。從媒體形容跟蹤者為「癡情郎」「花癡」即可窺知一般人容易把跟蹤者的動機「以愛為名」的美化,似乎以追求、挽回為出發點,手段死纏爛打只是癡情罷了,運氣好的話有志者事竟成,佳偶成雙;運氣不好也無傷大雅。其實跟蹤騷擾最核心的動機是操縱是控制,更經常是謀殺案的序曲,這些行為又以在「分手」時為高峰點,日本鈴木沙彩的案例與本國張彥文殺害前女友一案如出一轍。特別是「分手」或「離婚」階段,一般人更以為跟蹤騷擾只是為了挽回愛,然而如果仔細了解雙方交往過程,都會發現其實早已經有暴力與控制行為在關係當中。

  而跟一般的跟蹤案件相比,伴侶跟蹤行為與殺人或殺人未遂案件有極高的相關性。被害人受暴時間長,受到的暴力傷害更嚴重,加害人的再犯率也更高。再者,加害人常以「因為我愛你」或「我是為你好」為由來騷擾跟蹤被害人,以愛之名,被害人縱使恐懼,也容易感到混淆。加害人十分了解被害人的性格、作息和弱點,被害人防不勝防,甚至子女也成為加害人進行跟蹤的工具。更可怕的是,跟蹤不會因為關係結束而消失,反而可能變本加厲。伴侶跟蹤威脅到被害人的身心健康、破壞了被害人的社會支持系統與功能,更需要大家的重視與援手。

而跟蹤也被視為是高壓控管的延伸。跟蹤者除了孤立、控制受暴婦女外,還會透過脅迫與責備來驅使受暴婦女照他的意念行事,甚至將自我價值依附在受暴婦女身上。另一方面,跟蹤或騷擾受暴婦女和她的家人朋友,這些行為會讓她覺得她的自尊和幸福都要依靠他。將女性從朋友和家人支持體系中隔離,是另一種常用的策略,也會讓她們對自我定義切斷。長久下來,受暴婦女便有可能會喪失自我主觀意識與價值。如此一來,即便受暴婦女遭受到多嚴重的暴力與虐待,也會因為跟蹤者賦予她的想法,進而產生悔恨與自我譴責的感覺,而繼續留在受虐的情境之中。相反地,跟蹤者更可以減輕他的行動帶給對方的衝擊,合理化他的行為,繼續操控彼此的關係。

從國內外統計數據看跟蹤騷擾問題的嚴重性

1.在美國:每6位女人中有一位及每19位男性中有1位曾經因遭跟騷而感到非常恐懼或相信自己或其親近者可能被傷害甚至殺害。絕大部分被害人遭到自己認識的人跟蹤。66% 女性被害人和41% 男性被害人遭現任或前任伴侶跟蹤。在25歲前,有五成以上的女性和三分之一以上的男性曾有被跟蹤的經驗。

2.日本:日本警察廳公布,2014經警察確認的跟蹤騷擾事件達22823起,自2013年突破2萬件後,再度創歷史新高,較前一年增加1,734(8.2%)。逮捕件數也達史上最多的1,917件。在受害人與加害者的關係方面,交往對象以及前任所佔比重最大,為51%。其次為熟人和朋友,佔11.4%。包括事實上夫妻在內的配偶佔8.6%。受害人與加害者不認識的情況僅佔到5.5%

3.親密伴侶跟蹤:美國11個城市200個親密伴侶暴力謀殺或致死案件中,在89%有案發前12個月間都有被跟蹤或騷擾的經驗(McFarlance et al., 1999)

4.台灣沒有跟騷相關統計數據。從本會2013年服務高危機親密伴侶暴力案件中可發現,有 65.2%的高危機被害者都有被跟蹤之情況,且統計顯示高危機的親密伴侶暴力與跟蹤具有高度相關性。2014年的的一項親密伴侶暴力被害人跟蹤調查,其中高達78%有遭到跟蹤的經驗,被跟蹤期間一年以上佔了45.9%,三年以上更高達四分之一(24.9%)。另一項本會在2014年進行的調查,有12.4%的年輕女學生表示曾遭遇跟蹤騷擾,被跟蹤的型態以通訊騷擾為最多,其次是站崗、尾隨、或在某處監視等方式,讓被害者時刻都需提防受害,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上述跟蹤騷擾者大多為男性,而超過三成的被跟蹤女學生表示生活秩序亮紅燈,甚至感到害怕無助,沒有安全感。受害者雖可能嘗試與對方溝通、向他人請求協助,或用各種方法阻斷對方接觸,如搬家、換電話、換工作等,其中只有不到一成的被害者曾經報警或提告。

跟蹤騷擾的類型

現代婦女基金會統整國內外專家學者提出與實務工作所見的伴侶跟蹤類型,整理出常見的跟蹤樣態和手法大致分為五大類,簡單介紹並表列如下:

一、直接的監視

  此類型包括:尾隨、沒有預警的忽然出現、以交通工具跟隨甚至阻擋、暗中跟監刺探、在被害人工作或生活的場所附近閒晃徘迴或埋伏看守等。部分跟蹤者只在遠處觀察,或與被害人親友、同事等聊天,企圖得到被害人的訊息,或是藉此機會和被害人說話;部分跟蹤者會徒步或利用各種交通工具(腳踏車、機車、汽車等)尾隨被害人到任何地點,沒有預警的在住家門口附近堵她,或使用各方式來接近她;有些跟蹤者則會以長期監視方式,監視被害人的車輛或住家附近,以掌握其生活作息(Pathe, 2002,引自邱筱媛,2011

二、不必要且討人厭的聯繫與騷擾

  跟蹤者不斷撥打電話、寄發信件、傳送電子郵件、簡訊、在手機(APP通信軟體)或答錄機中進行語音留言、在網路上留言或訊息(Facebook、部落格、MSNPlurk等等)、留下紙條、影像資料(照片、短片、錄音或錄影)或禮物給被害人,造成被害人的困擾、壓力與安全威脅。此外,跟蹤者也可能聯繫第三人,或把上述訊息送到第三人(通常是妨礙跟蹤者接近被害人,或是協助被害人的人)的手上,或意圖散播關於被害人的流言或是閒言閒語(Pathe, 2002)

三、侵入或毁損財物

跟蹤者會入侵或企圖進入被害人的住所、學校、公司或經常出入的場所,留下字條、信件、留言、小禮物,或足以辨識跟蹤者存在的物品;或偷走被害人的個人物品(如通訊錄或相簿);或破壞其交通工具,如:刺破輪胎、劃破油管、割破機車座椅墊;或破壞大門、破壞庭院、損壞信箱、在圍牆上塗鴨或留下訊息、在門鎖孔灌三秒膠等。有些跟蹤者還會在被害人的房子或車子上留下訊息,以宣示愛意、敵意或恨意(Pathe, 2002)。此外,有的跟蹤者甚至會破壞被害人新伴侶的財產或物品以示報復。

四、科技跟蹤

  跟蹤者也會透過電信網路科技、衛星定位等高科技系統進行騷擾與威脅。科技跟蹤比上述三種跟蹤樣態更為容易,因為網路環境阻礙少,又可以隱匿跟蹤者的個人資訊和行蹤,更便於跟蹤者騷擾和威脅被害人。

五、代理跟蹤:

跟蹤者透過代理人對被害人進行跟蹤行為,代理人可能包括親友、專業人士(如徵信社、私家偵探)、非特定人士,或甚至是跟蹤者的現任伴侶。跟蹤者會以欺暪方式說服其他人去打探、騷擾、監控被害人。例如:跟蹤者向親友宣稱被害人拋夫棄子離家、被害人把小孩子帶走、被害人欺騙他等,拜託親友幫忙打探、監視被害人,另有部份跟蹤者會委託徵信業者,或買通其他人來追蹤被害人。

  上述是常見的親密伴侶跟蹤行為的樣態,事實上,加害人對被害人的跟蹤手法通常不會只有一種,許多被害人常同時經歷多種跟蹤手法,並在跟蹤時遭受加害人的威脅恐嚇,甚至遭到肢體虐待、性虐待與精神虐待。此外,許多被害人的親友、同事或上司,也會因幫助被害人而成為加害人的目標,並遭受加害人之騷擾、恐嚇、財物損失,甚至肢體暴力等。

 

親密伴侶跟蹤樣態和手法一覽表。現代婦女基金會提供

跟蹤態樣

跟蹤手法

直接的監視

加害人(突然)出現在住處或工作場所外,或(步行/開車)尾隨被害人,或不讓被害人離開。

刻意出現在被害人的週遭、或是不斷利用各種方式來接近被害人。

被害人沒有告訴過對方自己的行程,但是加害人卻出現在被害人去的地方。

不必要且討人厭的聯繫與騷擾

「路過」、停留(或徘徊)在被害人或其親友的住家、學校、工作地點、社交場所等,監視被害人的活動。

非正常地密集打電話、傳簡訊、email等任何傳播通訊方式給被害人或親友同事,企圖掌控被害人的行蹤與活動。

在被害人的住所、公司、或汽車留下物品、信件或各式留言,讓被害人知道他在注意自己。

加害人會以電話、訊息或其他方式,告訴被害人他知道她/他在哪裡、他正在看著她/他之類的話。

科技跟蹤

加害人利用儀器設備,監控被害人的行蹤,包括使用衛星定位系統、裝設監視器...等。

加害人監看被害人的網路使用、網路信箱、帳號、通訊紀錄等。

 摘錄自Real Safety, Real Freedom親密伴侶跟蹤防治手冊。衛生福利部出版,現代婦女基金會編輯

 

  而電信、網路和定位科技愈來愈進步,智慧型手機和平板普及化,科技跟蹤手法更是不斷翻新,曾有婦女遭加害人盜用被害人帳號,對外發佈不利訊息,甚至以其名義訂購商品或服務,對其人格和財務造成相當大的損失。另外還有一種新興手法為「文件跟蹤」(paper stalking),例如加害人故意提出各種民刑事訴訟或非訟案件,利用調解、開庭等機會,或甚至以犯罪迫使被害人上法院以達到接觸的目的,甚至藉此報復等等,被害人不但不堪其擾,生活和安全亦大受威脅。由此可見,跟蹤是一系列可怕且難以預料的危險行為,它並非偶發事件,也不是「太過熱情」或「愛的太深」所引發的罪行。相反地,跟蹤是針對特定對象的暴力,是一連串系列性的,意圖控制和恐嚇被害人的手段,正如掠食者有計劃的獵捕鎖定的獵物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