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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懷張錦麗前執行長,我們永遠的張姊

2024/02/05

2月2日晚間,現代婦女基金會前執行長張錦麗、我們最親愛的張姊因病離世,晴天霹靂的消息令我們無比震驚與不捨。

張執行長是現代婦女基金會創會以來在任最長的執行長,為本會奠定成長發展的基礎,也開創了「為被害人倡議」的創新服務模式。

民國86至94年間,台灣陸續通過歷史性的婦女保護法案 – 性侵害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與性騷擾防治法。每一個重要里程碑,都有張執行長穿針引線、溝通協調與倡議宣導的身影,為台灣人身安全法案的重要推手。

民國87年,在張執行長帶領下,本會成立了護衛中心,也成為當時無數性別暴力被害人希望的港口。

我國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通過後,張執行長仍持續督促政府建置被害人保護扶助體系。有鑑於未成年與弱勢性侵害被害人於偵查審訊時期,遭受反覆訊問影響證詞並導致二度傷害,張執行長因此積極倡議推動司法整合,督促政府於民國89年函頒「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此亦為台灣被害人保護重要制度之一。

為協助家暴被害人於法院聲請保護令與開庭時能受到尊嚴對待與及時協助,民國 91年張執行長率先與士林地方法院合作,成立全台第一個設置於法院內的家庭暴力服務處,使被害人求助更具可近性,也建立司法社工的典範。該制度並陸續於各法院實行,福澤廣被,成為國家重要的家暴防治機制。

爾後,家庭暴力被害人通報案件逐年飆升,服務網絡間缺乏危險辨識敏感度與合作共識。民國94年起張執行長率先以公私協力方式,推行家庭暴力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發展「安全評估」、「案件分流」與「被害人為中心」的合作模式,進而向中央政府倡議,催生現今「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絡會議」制度,至今仍是家庭暴力防治的關鍵政策。

張執行長不僅在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上盡心盡力,點亮台灣婦幼保護的希望,造福無數倖存者,念茲在茲的慈悲大愛,感召了無數社福後進,也督促著現代婦女基金會倡議腳步從不停歇。

縱有千千萬萬的不捨,親愛的張姊,現代的夥伴不會忘記您「以服務對象為優先」與「服務與倡議併進」的理念,您的溫暖叮嚀與身體力行的風範,都會是我們一生最受用的工作指引,願您在另一個世界裡能放下煩憂,也獻上我們無盡的祝福與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