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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 YES means YES 沒有同意,就是性侵
翻轉性侵防治觀念
長期以來針對性侵害防治的教育宣導,多以No means No為訴求,但是這樣仍然將性侵害的發生歸咎於被害者,卻忽視加害者有確保性行為發生在自願情況下的責任。No means No代表任何人有權利拒絕不愉快的性要求、有說No的權利,然而許多的性侵害被害人可能連說不的能力都沒有就遭到侵害。
「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的倡導,就是強調性主動的一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同意」性行為,而不是用「沒有說不就等於願意」的模糊態度侵犯他人。同時,only YES means YES也是鼓勵「溝通透明化」,避免「性同意」成為性侵害事件能否成立的爭議點,也能降低對性行為雙方造成傷害的可能。
什麼是「only YES means YES」?
「only YES means YES」=「沒有同意,就是性侵」,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礎上。對於性主動者而言,有責任取得對方清楚的同意;若不確定時就要發問,以確保獲得對方的同意。受邀的另一方有權利行使自己的「性同意權」,只要沒有積極同意性行為,或表示不確定,或是無法表達時,都不等同於願意發生性行為,因此性主動者貿然發動強勢的性行為都可能造成性侵害。
什麼是「性同意權」?
- 任何成人都有「性同意權」,任何性別都應該享有等值的「性同意權」。
- 性行為需要「雙方」都同意才能發生,任何一方「沉默」、「沒有反抗」或「沒有拒絕」都不代表同意性行為。
- 雙方都要在「意識完全清楚」的狀況下,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用藥、喝酒或身體不適造成意識不清,都不代表同意性行為。
- 雙方都要「自願地」、「主動」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受到威脅、恐嚇或權勢壓迫,都不代表同意性行為。
- 就算一開始同意性行為,只要過程中不想要性行為,或是不同意性交的形式,都可以中途反悔喊停。
- 不因具備現任或前任伴侶的身分,就永遠取得對方的「性同意」,一樣要尊重對方的決定。
- 性同意權不因為個人穿著或進入任何場所而減少,即使有一方穿著清涼、出入夜店,也不等於同意與任何人發生性行為。
推動「only YES means YES」,哪些情況要特別注意?
- 未滿16歲者不具備性同意權。臺灣的刑法規定,與未滿16歲以下的人發生性行為,就算是自願也需要負擔法律上的責任。
- 心智障礙者不全然得以行使性同意權。心智障礙者的心智年齡多半在12歲以下,他們常在誘騙下受到性侵害。縱使是成年的心智障礙者表達同意,也可能是在心智不成熟與誘騙的情形下發生。
- 意識不清者無法行使性同意權。因酒醉、使用藥物或身體不適而失去意識或意識不清,無法具備足夠的清楚意識作判斷。
- 權力不對等者難以行使性同意權。當上司提出性邀約,下屬迫於上司的權力,往往不敢拒絕,但不表示下屬同意進行性行為。
- 以宗教之名行誘騙之實。許多宗教以開運解惡之名,迷惑被害人自主意識,並要求發生性接觸、甚至侵害,這是遭誘騙、催眠或恐嚇的結果,並非出於自願。
上述狀況皆不符合「性同意權」必須在雙方「意識完全清楚」、「自願地」、「主動」參與性行為相關的活動的條件,因此在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都可能造成性侵害。
only YES means YES想做的事
- 充權被害人:性侵害發生的唯一原因就是「加害者」。我們期待用「性同意權」的觀念翻轉「性侵害發生是被害人責任」的迷思,因為加害者有確保性行為發生在對方自願情況下的責任。
- 校園宣導教育:幫助學生學習對自己與他人身體的尊重,透過開放的態度與學生們討論性相關的議題,提供正確的性知識,達到「性是一件正常的事情」與「性去汙名化」的目標,進而打破對於性的禁忌與迷思,最終能預防及終止校園性暴力。
- 司法改革:透過倡議行動,積極要求政府修正相關法令確保被害人的權益,讓在他們面對司法程序時,不受所謂的「強暴文化」侵害。此外,也要求政府正視校園性暴力問題氾濫的現象,必須採取更積極的法律手段,確保預防校園性暴力的發生。
Q&A
1. only YES means YES會不會被誤解要鼓勵性開放?
國外開始推動only YES means YES,其實都是源自於性侵害防治,所以我們用了中文解釋「沒有同意,就是性侵」,重點在於性同意權要被認識和尊重。
only YES means YES並不是鼓勵發生性關係,而是鼓勵雙方必須「溝通透明」,而不是曖昧溝通。
除only YES means YES不適用的對象外,強調當要發生性關係時,性主動方必須取得另一方清楚的「同意」,若另一方只要未表達同意,都不算是同意,就必須尊重對方。因此,對方沉默時不是同意,對方不確定或猶豫也不是同意。
2. 如果對方有喝醉酒,沒有拒絕我,我可以跟他發生關係嗎?
only YES Means YES強調性行為的基礎是相互尊重,彼此願意。
只要對方有酒醉、用藥、意識不清….等情況,不能清楚表達意願時,都不適合貿然進行性行為,因為在那樣情況下的「同意」並不算是真正同意;而且即使沒有拒絕,可能代表無力反抗,不等於就是同意。
只要你不確定對方是「意識完全清楚」的同意,就不應該進行任何性行為。請記得,「撿屍就是性侵害的行為」。
就好像我們如果要請朋友喝茶,但朋友已經醉倒了,難道可以不顧他的意願往她嘴巴塞嗎?
當然是不行囉!
3. 我問對方要不要發生性行為,對方沉默的時候,其實她是很想要的。
如果你討厭吃香菜,結果你沒有跟老闆講你不要加香菜,然後他就在你的大腸麵線裡,加了一大把香菜,你會高興嗎?
不管是你先跟老闆說你要或不要香菜,或者老闆先問你要不要加香菜,是不是都可以避免你一直挑香菜?
性同意,也是一樣的道理,要先詢問對方有無意願和你發生性行為,而對方只要沉默、沒有說同意,都不要進行下一個動作喔!
4. 她都給我親、給我摸了,結果都到最後一刻,才踩煞車,我怎麼可能煞得住呀?
超嘔的!但是沒辦法,硬煞也要煞住,要不然就麻煩大了。
性自主同意權是與生俱來的,任何人都不該剝奪。在性行為過程中的任何時刻,任何一方都有權利中止。
這就好像原本點了一盤炒飯,但吃了三口不想吃了,當然就不吃了,任何人都不能強迫她把炒飯吃完的。
5. 如果我說我想要,人家會覺得我很輕浮,不夠淑女,好像很飢渴,會嚇跑男生?
長久以來,女生都不被鼓勵表達自己的真實感受,但我們相信,說YES的能力,跟說NO的能力一樣重要,說「我想要」、「我喜歡」這件事情是重要的,如果會看輕你、貶抑你的男生,不要也罷。對男生來說,男生能主動在性行為前主動詢問女生的想法,若女生能夠清楚表達她對性行為的意願,反而顯示出她重視自己的感受,是一個值得鼓勵的行為。
6. 如果我一直拒絕我的另一伴發生性行為,他會不會就離開我?
沒有人喜歡被拒絕,但是如果你有喜歡他,但只是還不想發生性行為,你也可以明白地告訴他,讓他知道你不想發生性行為,不是因為要拒絕他的感情,只是你的身體或心理還沒有準備好而已。也可以讓他知道,他對你的尊重,你是珍惜的、放在心上,且你很感謝他如此尊重你。
如果他還是因為你不想發生性行為而對你生氣,或是威脅要離開你,要你半推半就發生性行為,這樣的伴侶就bye bye吧!不懂尊重你的人,也沒甚麼好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