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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婦女要安全 給我反跟騷法

2017/03/30


        聯合國資料顯示,跟蹤騷擾是全球婦女最大的人身安全威脅之一,相關統計數據指出,日本有15%的年輕女性認為身邊存在跟蹤狂,而2013年跟蹤案件更突破2萬件。近年來,國際間開始注意到跟騷對於女性的威脅,這是令人強烈恐懼的犯罪,也具高度致命性,從過去張彥文殺女友案即可見跟蹤騷擾的危險性,但我國現行法規對跟騷行為仍舊欠缺有效的法律能夠加以制止和懲戒。

 

 



1成年輕女性曾被跟蹤,5成擔憂發生在自己身上
        為了解年輕女性遭跟蹤騷擾的現況,本會針對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女學生舉行調查,共回收1134份問卷,受訪者年齡為15到24歲為主。統計顯示,有52.7%的年輕女學生擔心遭遇跟蹤騷擾,主要擔心對方傷害自己或親友,生命安全恐遭威脅;若對方知道自己的住所、學校或上班地點,可能造成更大困擾或危害。


         現代婦女基金會林美薰副執行長表示,本次調查有12.4%的年輕女學生表示曾遭遇跟蹤騷擾,被跟蹤的型態以通訊騷擾為最多(77.3%),可能透過電話、簡訊、網路等加以騷擾,或是監看當事人的動態等;其次加害人也常直接跟監(42.6%)或教唆他人跟監(24.4%),以站崗、尾隨、或在某處監視等方式,讓被害者時刻都需提防受害,造成相當大的心理壓力;調查也顯示兩成的受害年輕女學生遭遇科技跟騷(19.9%),對方會利用網路科技、衛星定位等方式騷擾或竊取被害者的資料,這和科技進步、年輕人使用較多的科技設備有關。
 

 



        上述跟蹤騷擾者大多為男性,其中高達三成為陌生人,(前)男/女友與追求者各佔四分之一;大部分受訪者被跟蹤的期間大多都在6個月內,但中長期者仍佔一成餘,顯示跟蹤往往維持一段時間,造成的恐懼困擾也非短期。33%被跟蹤女學生表示生活秩序亮紅燈,甚至感到害怕無助,沒有安全感。受害者雖可能嘗試與對方溝通、向他人請求協助,或用各種方法阻斷對方接觸,其中只有不到一成的被害者曾經報警或提告(7.8%)。如此低的司法求助比例更凸顯造成被害人身心崩潰的長期反覆跟騷行為,卻無法可管,被害人無計可施的窘境。


跟蹤、逼車、恐嚇傷害 女學生孤立無援

         何雨威社工督導提到曾經遇過一個女學生,前男友為了掌握她的行蹤,開始一連串騷擾行為,不但到她家叫囂、砸玻璃、丟垃圾,每天發簡訊威脅要自傷或是傷害她和她的家人,還曾在她出遊時在山路跟車逼車,要求女學生下車。該女曾收到前男友將她住在各地家人的地址羅列出來,威脅意味非常明顯。前男友還透過網路查到她的所有課表和上課教室,除了突然出現在校園,也會不時傳簡訊問她「你為什麼要跟其他男生講話!」,讓女學生知道他就在附近,造成女生非常恐懼對方隨時會出現傷害自己,極度沒有安全感。暨南大學王珮玲副教授說,跟蹤騷擾具備「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和「傷害性高」四項特性,聯合國、歐盟、美國等有關討論婦女安全的保障法令,一定包含性侵、家暴與反跟騷等三法,這些地區國家及日本,也都早已制定反跟蹤法案,但我國至今仍然欠缺。


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爐,本期送入立法院
由於跟蹤騷擾行為對女性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都具有相當程度的破壞性與危險性,然而目前我國並沒有實質有效的法令加以約束。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長、立法委員潘維剛說,本會成立以來陸續推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通過,讓婦女有所保護。近年來發現跟蹤騷擾對婦女安全的威脅甚大,本會便即刻召集專家學者成立了工作小組,著手推動立法工作,耗費一年時間完成「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將於本會期送入立法院。立法工作小組成員王如玄律師表示,本會草擬的「跟蹤騷擾防制法」具備下列特色:


1.明定跟蹤騷擾為犯罪行為:明確規範跟蹤騷擾就是犯罪行為,並具體定義其樣態,本法若通過後全民/男女皆適用。
2.警告命令制度:警察機關得依職權或被騷擾者申請,核發警告命令,即時制止相對人的跟蹤騷擾行為。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3.防制令制度:為避免被害人持續遭受相對人跟蹤騷擾危害,本草案特別設計了類似民事保護令的「防制令」制度,可由法院核發包括禁止跟蹤騷擾、遠離特定場所、禁止蒐集或持有非公開資訊等命令。
4.行政罰與刑罰雙軌制:無正當理由而跟蹤、騷擾者,將科處三萬元以下行政罰鍰;若跟蹤、騷擾行為危害他人身體健康或自由時,科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參照刑法加重結果犯的立法模式,因跟騷行為致死亡或重傷結果者,提高刑罰,以有效嚇阻跟蹤騷擾行為。


在38婦女節前夕,也是元宵節的這一天,現代婦女基金會推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並以點亮燈籠象徵「照亮婦女安全路」,期許所提出的法案能盡速通過,近而能遏止跟蹤犯罪,讓全民都能擁有不被跟蹤騷擾的安全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