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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有愛 合作無礙

2018/12/18

去年台灣每天有近150對夫妻、超過200個孩子面臨家庭分離的狀況。現代婦女基金會承辦臺中市政府駐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家暴暨家事服務中心,每年協助超過1,900位具有婚姻親子問題的當事人,從中看到父母常因為婚姻、親子議題持續衝突而不斷進出法院,更發現分居的父母大多有探視方面的問題。

半數離婚父母探視受阻

本會「影響分居親子探視因素」調查發現,在訴訟中未與孩子同住的一方,竟有超過半數探視受阻,幾乎看不到自己孩子。有高達7成以上的離婚父母鮮少或幾乎沒有與對方聯繫,缺乏溝通。在雙方缺乏信任、溝通與體諒的狀況下,便逐漸形成了親職合作與探視上的困難。

根據實務觀察,離婚或分居父母經常帶著對彼此的不滿情緒,因此在探視方面會出現消極回應的「裝聾作啞型」;吹毛求疵,溝通無彈性的「百般刁難型」;認為自己教養方式完美,或合理化自己問題的「唯我獨尊型」;互相指責,覺得和孩子的會面總是對方從中作梗的「針鋒相對型」。若父母經常用盡各種藉口及手段阻撓探視、破壞孩子與對方的親子關係,造成孩子變成夾心餅乾、左右為難,長久下來更影響孩子的身心發展。

本會駐台中地院家暴/家事服務中心陸續開辦各種服務,包含個別親職諮詢、駐點心理諮商及定期辦理親職課程,來傳遞友善父母觀念,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前提,促進離婚夫妻成為合作父母。此外也在法院提供親子探視服務,希望協助離婚家庭重啟父母聯繫管道,促進親子正向互動,並作為未來自行順利會面的基礎。

探視三原則 讓愛永延續

近年離婚率居高不下,已成為普遍的社會現象。離婚父母在親職方面應共同合作,為孩子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及友善的探視環境,勿讓孩子加入父母的戰爭。離婚父母應採取以下三種促進順利探視的策略:

  1. 不批判:父母應以正向、肯定的方式進行探視聯繫,建立良好溝通管道。
  2. 不阻擾:父母應配合探視約定,並持友善態度,鼓勵對方與建立孩子良好互動模式。
  3. 要合理:父母對於探視要求,應合情合理,建立友善探視環境。

本會「同心守護球球兒─高衝突家庭協助計劃」,每年協助超過3千個家庭,提供高衝突家庭親子會面協助、法律諮詢、親職諮詢/講座等服務,幫助父母協調親子關係及討論適合子女的照顧計畫,邀請民眾捐款幫助這群家庭風暴中的孩子,降低因父母婚姻問題所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