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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台灣家暴防治法先驅、和我們並肩作戰的神隊友-高鳳仙監察委員

2021/06/26
高鳳仙監委,或許一般的人民對她並不認識,但對於推動性別暴力防治30多年來的我們來說,她無疑是這個領域的精神指標。過去高法官總是用她的堅毅、用她的生命,示範著台灣社會應該有的正義和價值。

6月是台灣家暴法通過的月份,我們卻收到她與世長辭的消息,眼淚不禁潸然落下。我們心中永遠的高法官,謝謝您為台灣性別暴力防治乃至社會公義所做的一切,沒有您,就沒有今日家暴/性侵受害者保護的法律與制度。

疫情此時,僅能透過此文表達我們的哀慟與敬意!

鳳仙委員台灣南投縣人,自幼聰穎,就讀台灣大法律系和法研所,並於1983年考取公費到加州柏克萊大學深造,畢業後考上司法官,歷任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庭長。2007年8月1日「台灣防暴聯盟」正式立案後,擔任創會理事長,2008年至2020年擔任第四和第五屆的監察委員,並於2011年經內政部評選為「建國百年女性群像人物」。

和鳳仙委員結緣是1995年9月,緣起1993年發生鄧如雯殺夫案震驚社會,鳳仙委員遂參考美國模範家庭暴力法(Model Code on Domestic and Family Violence)及紐西蘭等國法規,完成「家庭暴力法草案」。1996年現代婦女基金會邀集學者專家40餘人成立「家庭暴力法制定委員會」,由時任立法委員的本會董事長潘維剛任總召集人,高鳳仙法官任共同召集人,大家日以繼夜,經過腦力激盪,對該草案逐條討論修正,改名「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

這段期間見識到鳳仙委員的悲天憫人的胸懷,也能察覺她對弱勢婦女的關注,更看見她對核心價值的堅持。經過大家奮力不懈,潘維剛委員領銜於立法院提案後,終於1998年通過立法。這是中華民國法制史上,第一部關注家庭暴力議題的法律,也打破幾千年來「法不入家門」的觀念,鳳仙委員的堅持與努力終於有所回報。

2020年鳳仙委員從公職退休,轉入民間持續投入公益活動和關注弱勢團體之際,卻不駕天年,以66歲之齡驟逝,我們何等不捨。我們不僅失去一位知心的朋友,而且我們更失去一位長年為弱勢婦女奮鬥的「鬥士」。雖然鳳仙委員卸下人間重擔,到天上做菩薩,作天使,但她的典範永遠留在我們心中,願她一路好走,也祈求上天撫慰家人喪親之慟!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范國勇
暨全體同仁 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