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暴戰友生命凋零,性別暴力防治不停歇 (下)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王如玄董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等這些保護弱勢女性法案,不諱言在過去並無官方版本,但從另外角度回顧歷程,百家爭鳴的社會運動時代不分藍綠,只要是社會正義的法案,最終仍會得到人民支持。對照現今政治對立的氛圍,顯得更加可貴。
性別暴力防治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由防暴聯盟主辦的2018年第二屆亞太性別暴力防治高峰論壇,我與高鳳仙監委同台對談,她一貫的嚴謹堅持、對性別暴力防治的熱忱,令人感佩。哲人已遠,但性別暴力防治仍有艱鉅的工作必須持續完成。
首先,跟蹤騷擾行為對被害人與親友、同事的身體、心理、生活與工作各方面造成相當大的傷害威脅,且嚴重侵犯個人尊嚴與隱私。反跟蹤騷擾立法在立法院只差臨門一腳,盼不因疫情而擱置。
其次,政府必須正視疫情下家暴案件增加警訊。聯合國於2020年11月25日「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提醒家暴是新冠疫情下的「影子流行病」。隨著疫情持續造成衛生服務緊張,家庭暴力求助等基本服務已達負荷上限,應將處理暴力侵害女性行為放在疫情應對和恢復工作的重要位置。
台灣2020年家暴事件將近18萬件,較2019年增加11%,創下2005年來新高;今年5月全國防疫三級警戒後,全台家暴通報量比去年同期增加15%。受暴女性首當其衝的經濟問題,包含失業、房租負擔、生活及教育費匱乏問題已經浮現,民間團體為此憂心奔走,政府必須關注紓困資源是否失當而未能顧及受暴家庭。
再者,國際勞工組織第190號「消除職場暴力及騷擾公約」,將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從家庭擴大到職場安全責任。然而,台灣法制在勞政的禁止對家暴被害人歧視、彈性工作時間調整、給假等職場權益及職場安全等尚未跟上,建議修正家庭暴力防治法,規範相關家庭暴力被害人勞動權益及職場安全事項。
另外,對於在外工作及遠距工作者的職場性騷擾仍待周延規範。因為疫情增加遠距工作機會,但遠距工作係以通訊設備於居家工作,如發生數位騷擾等情事,雇主責任之界定及勞工保護,應儘速強化指引。
雖然曾經併肩作戰的戰友生命逐漸凋零,但性別暴力防治工作不會因此停下腳步,這是高鳳仙監委留下的社會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