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_防疫措施下的副作用 家暴
新冠病毒大流行,全球粗估多達卅九億人被迫禁足在家,衍生出一個明顯的副作用,就是「家暴案件」倍增。部分國家求助的受暴婦女增為兩倍,醫療和警方人員窮於應付。五月三級警戒後,生活型態變動,情緒、生活壓力劇增,催化家內的緊張關係,衛福部統計全台家暴通報量比去年同期增加約十五%,眼見三級警戒將持續延長,勢必讓受害者的處境更為艱鉅。
學校、托育中心關閉,社區關懷據點停止服務,傳統的性別分工下,照顧子女和家人的工作加重在女性身上,呈現照顧與工作兩頭燒的狀態。少了後援、生活難以喘息、擔心失去工作,種種不利因素,交織更密集的衝突。另外,實務上發現伴侶整日共處,讓受暴婦女在家的自由地帶更為縮小,暴露於高風險的受暴環境,同時受到更嚴密的監控,更難與外界連結,或透過電話接受社工的協助。
再者,受暴婦女庇護所雖維持營運,但隔離空間卻擠壓了可供庇護的床位。在台北需自費進行核酸檢測,提供三日內陰性證明才可入住;入住後仍須隔離十四天,對身無分文的離家婦女可能因此卻步,也讓有工作的婦女被迫在經濟與安全間做選擇。
疫情期間家暴案件攀升,傳統的熱線式服務似難發揮過往的求助功能,受暴婦女的身心安全將更難以確保。對此,本會建議衛生福利部門依循聯合國婦女署指引,開發多元的資源,並採取更積極家暴預防行動。
首先,應增加遠距並具隱匿性的求助管道,如電子郵件、簡訊、社群或APP等線上諮詢管道,持續提供被害人支持服務。其次,由於女性仍多擔負家中採買日常用品的責任,因此可在藥局和賣場設置緊急求助或諮詢據點,讓被害人在不驚動加害人的情況下尋求援助。
另一方面,政府單位應發展更多元的庇護方式,如防疫旅館、友善旅宿等,回應受害者安全居所的需求。另應提高因應家暴的經費預算,給予個案及服務單位更多資源,建置彈性的因應措施,及發展符合弱勢需求的經濟紓困方案。最後執法單位應秉持家暴零容忍的立場,執行保護被害人的規定,將加害人繩之以法,畢竟家暴防治不能有空窗期。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研究員 陳姿樺
原文_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