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生在高壓控管中的暴力是用來加強壓迫與控管,減低受害者的自主性、身體完整性,而非讓被害人受傷或死亡。伴侶攻擊則是為了解決衝突、傷害壓制對方,而使用暴力。
|
| 2.高壓控管加害人取得被害人個人資訊,是用來量身打造個別化的控管手段;伴侶攻擊加害人則是用以接近被害人。
|
| 3.伴侶攻擊和高壓控管的加害人施虐影響都會隨著時間和空間延伸,施虐手法和受困的感覺因婦女的活動而擴展,滲透在每日生活中。
|
| 4.伴侶攻擊沒有明顯的結構因素,男性或女性都可能因類似的動機對伴侶施暴。高壓控管則深具性別結構與社會文化的背景,幾乎都是男性對女性的控管與支配。
|
| 5.高壓控管的結果,婦女失去自主自由、受困,因而產生各種心理問題。而伴侶攻擊則是讓被害人因受暴而屈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