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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受害者求助的第一線-警政網絡

2021/08/30

在台北市的性侵害案件的警政受理流程上,無論到哪一個派出所或警察分局報案,在瞭解大概的案情之後,若有檢驗傷需求,將會優先送到醫院進行檢驗傷,後續由台北市警察局婦幼隊接手進行報案筆錄。而本會性暴力防治組常面對個案反應在第一時間去警局報案,及後續作筆錄時的各種感受,摘錄如下:

有的人說派出所警員態度一開始不錯,但是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在述說案情的時候,對方一直打斷、問他想問的問題。
受害者可能要表達的是受害的情境及加害人的身份資料,希望警察趕快去調監視器抓人,警察卻想要先確認案發時間、地點以確定分案轄區。

有些問過的問題,還要一再地確認、重複詢問,移到婦幼隊警員接手之後,似乎沒有交接,所有問題又再從頭問一遍。
受害者耐心地回答第一時間接觸的警員詢問,以為警方就可以好好的開始進行調查,但那只是基本資訊收集,並不是正式筆錄;若交接不完整,導致接手的婦幼隊警員需要重新開始收集,正式筆錄時也會再詢問以便列入證據。

有的人想要將來龍去脈交代清楚,又一直被跳過、說正式筆錄的時候再講,可是一但被跳過、有些案情就變得莫名突兀不合理,反而開始遭到質疑,報案過程變成一肚子火。
有些受害者受侵害的狀況是長久累積之下發生的,例如職場性侵案件,可能長期受到長官的騷擾及脅迫之下而發生非合意性行為。然而去掉長期累積的騷擾行為壓力、升遷威脅等,會被質疑為何當下不明確拒絕主管的要求,若無明確拒絕,則容易被視為合意性行為而遭質疑報案的必要性。

有的人在隱忍受害事件一段時間之後才鼓起勇氣決定報案,卻劈頭被告知這時間過太久可能告不成,洗完冷水之後才說這是公訴罪還是要做詳細的筆錄,這樣到底去報案是對的選擇嗎?
受害者選擇隱忍一段時間後再出來報案,原因可能為其他相關事件觸發報案動力、期待司法嚴懲壞人、累積龐大的身心壓力將要崩潰等,原本就有許多掙扎與矛盾的情緒在拉扯。向警方報案也是一種求助自救的行為,原本希望能夠被接納「遭受侵害」的事實,卻被潑冷水之後再被要求詳細描述案情,這樣一反一正的情緒刺激過大,而警方的用意可能是先降低其對警政及司法的期待,以免受害者在司法不利之後連帶怪罪。

有的人講述案情時是在公開的辦公室,可能有其他男性警員在旁邊喝茶聊天,可能有些警員正在大聲斥喝剛帶回的其他案件嫌犯,可能有其他警員正在跟一般報案民眾製作筆錄,為什麼要讓這麼多人聽見自己被侵犯的經過?那樣赤裸裸的過程,像是再次剝開內心的傷口,再劃上一道傷痕。
大多數受害者對於警察機構仍然陌生、存在恐懼感,而性侵害創傷造成受害者強烈的羞愧、自責、自我厭惡等,對於環境、旁人的反應更是敏感,大多數也不希望事件曝光、讓他人知悉,警員受理報案時也許按照處理案件的SOP進行,卻疏忽了性侵害案件受害者的特殊性。

為了促使性侵受害者在報案求助階段獲得更友善對待、避免二次傷害,本組歷年來積極舉辦友善網絡交流活動,邀請台北市婦幼隊警員、各區家防官、各大醫院社工或心理師、台北及士林地院、地檢署司法體系人員等等,透過講座、團體活動、共識營等方式,來建立合作默契、提升性侵害創傷知情觀念。未來預計將擴及第一線的基層員警,期待透過拜會交流的方式,將創傷知情的觀念帶入宣導及溝通,破除性侵害案件相關迷思,使更多的性侵受害者在第一時間的報案過程中,能獲得更友善的待遇及支持。


Photo by HannahBusing on Unsplash
文/性暴力防治組社工林思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