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親密暴力?
她/他昨天對我說了很多很殘忍的話,我嚇到了,但她/他說,之所以會說這些話,是因為她/他愛我,對我好才這麼說的……我該不該相信她/他?
她/他威脅我,如果不跟她/他復合,她/他要發黑函給我的上司與同事,讓我身敗名裂……我該怎麼辦?
爭吵中,她/他重重地打了我耳光,我安靜下來了,後來我們誰也沒有提起這個意外……我被家暴了嗎?
她/他打電話來,說她/他現在人在頂樓,如果我不去,她/他會立刻從頂樓跳下去……這樣一再重複的情況,我不知道還能撐多久?
她/他打了我,混亂之中,不知道為什麼,我也讓她/他受了傷……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
兩個人在交往過程中或分手後,因為糾紛、衝突衍生各種形式的暴力;或一方為了控制對方的思想、價值或行為,而採取暴力的手段,形成一種「習慣使用某些形式的暴力控制對方,讓對方聽命行事」的模式,這就是親密暴力。這裡所謂的暴力行為並不單指肢體上的傷害而已。
親密暴力是一件令人難以察覺與辨識的事情,尤其是正身處其中的人,有些人誤以為只有肢體暴力才算是親密暴力,有些人則誤以為只有發生在異性戀夫妻、男女朋友間,才算親密暴力。事實上,親密暴力的類型包括精神的、情感的、心理的,也包括經濟控制、行動控制與性暴力。在同志伴侶間,威脅要公開對方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更是一種常見的暴力類型。親密暴力在夫妻、男女朋友、同志伴侶身上,都有可能發生。
親密暴力不是時時刻刻都在激烈的狀態,通常在暴力發生之後,施暴者會道歉,並承諾改變暴力行為。受暴者往往因期待對方的正向改變,而忽略了關係中的暴力模式。施暴者也可能會試圖讓受暴者覺得自己應該要為暴力行為負責。舉例來說,有些人可能會向受暴者說:「都是你引發的」、「真正要改變的是你」、「都是你的責任」……等等。久而久之,原本應該要被看見的焦點:暴力的本質、關係裡的暴力模式,便逐漸被模糊掉了。
談論暴力本來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一段不良關係裡,要分辨是否有暴力行為更不容易,有些人甚至因為長期經歷暴力而產生無助感,或因為各種因素無法離開這段關係。身為同志的我們從小到大,很少有人會告訴我們怎樣談感情,怎樣與伴侶相處,怎樣的情緒是我們可以忍受的,媒體上所呈現的情感關係多半是異性戀情節,而且往往過於羅曼蒂克、過於完美,與真實的伴侶生活有落差。當我們進入同志伴侶關係,也欠缺尋求協助的經驗,甚至不知道資源在哪裡。受暴者更可能因為被施暴者威脅曝光同志身分,或害怕受到更多孤立與威脅而不敢向外求助。
同志伴侶間的暴力也算家暴嗎?
民國96年,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同性伴侶納入保護範圍,只要你被前任或現任的同性伴侶施以暴力對待,是可以向家暴防治專線113、警察、家暴中心等單位求助的,也可以申請相關的家暴保護令,保護你的人身安全。
暴力有哪些類型?
你或你的朋友碰過這些狀況嗎?這些可能都是親密暴力的樣貌。
(一)肢體暴力
- 吵架的時候,另一伴常會對我動手或傷害自己,像是打、踹、摑掌、推、掐脖子
- 另一伴會破壞我的物品
- 另一伴曾用危險物品攻擊我
(二)精神暴力
- 言語層面:常對我說出難聽殘忍的話、貶抑我、用粗俗不堪的言語罵我、調侃、譏笑我跟異性交往過,甚至質疑我不是真的同志
- 精神層面:每次另一伴對我動手後,都會跟我道歉、說他/她是不小心的,但下次還是動手了、我覺得另一伴太過度佔有我,常常吃醋、嫉妒
- 操控行動:限制我的交友,不准我和朋友有太多聚會,要我以他/她為生活重心
- 監控行蹤:打電話來查勤,如果我沒接到電話,他/她就會質問我在做什麼
- 侵犯隱私:擅自地查看我的手機/通訊軟體/電子郵件/Facebook,並且讓我困擾
- 威脅出櫃:威脅我如果要分手,就要告訴我的同事/家人/朋友我的同志身份、希望我出櫃來表示對他/她的愛
- 自殺、自殘:要我立刻去見他/她,否則就再也看不到他/她了、用自殘或自殺來要求我達到他/她的需求
- 騷擾:去我的學校或工作的地方騷擾我、騷擾我的朋友、家人,甚至威脅我要傷害他們
- 控制經濟:控制我的財務,或認為自己負擔大部分的開支就可以使喚我/要求我
(三)性暴力
- 強迫我發生(任何形式的)性行為
- 批評我的性生活、性經驗、性能力、性技巧
- 故意傷害或虐待我的性器官
- 拒絕之前協議的安全性行為方式
無論是異性戀夫妻、男女朋友、同志伴侶,都可能會面臨上述各種的暴力行為。但與異性戀不同的是,有時會遇到一些因同志身分而特有的精神暴力形式:
- 威脅出櫃:威脅若不順她/他的意思(例如:復合),就讓你的家人、同事、職場主管、親友、鄰居……等,知道你的同志身分。
- 諷刺你不是真正的同志:調侃你曾經和異性睡過、不是真正的同志等。
- 以傳統的性別角色樣態威脅,例如:妳這麼T,沒有人會相信妳被打。
- 強迫你表示出對同志身分的認同,例如:如果你是同志,就不該怕別人知道你的性傾向或性別認同
另外,身為同志,也可能對同志伴侶的親密暴力有下列迷思:
- 親密暴力只發生在異性戀關係中,不存在於同志伴侶關係。
- 同志伴侶因為沒有婚姻關係,如果有暴力發生,要離開關係並不困難。
- 兩個男生之間的暴力只是增加情趣而已,兩個女生在一起不會有暴力發生。
- T/葛格一定是施暴者,婆/底迪一定是受暴者。
身處對同志充滿偏見、歧視的主流社會中,不僅花了許多時間面對、認同自己的同志身分,也常常因擔心他人的歧視而選擇將自己藏在櫃中。因此,當我們遇到伴侶使用「同志身份」當作施暴手段時,我們往往難以處理、招架。
對方會說些什麼,讓你覺得自己沒受暴?
對方的暴力行為背後,通常有兩個目的:一是希望你持續留在關係裡,二是藉此滿足自己的某些需要。在關係中,對方可能會用下列的方式,讓你感覺自己沒受暴:
1. 我沒有打你,所以你不是受害者
許多人認為暴力只有肢體暴力,但其實暴力還有其他形式,如精神暴力、財務控制、性暴力。就算沒有毆打你,對方仍可能會用其他形式對你施暴。例如,言語與精神暴力便常出現在同志伴侶關係中,甚至有時不會有肢體暴力出現。而且就算只是言語與精神暴力,仍可以再細分成很多不同的暴力形式。
2. 這是正常的
對方會試圖說服你,說他的暴力行為是「正常的」,或說「在同志伴侶關係中這很正常」。如果這是你第一次與同性別的人交往,這說法可能對你會特別有效。但事實上暴力行為在任何關係中都不正常,包括同志伴侶,它絕非健康伴侶關係的一部分。
3. 你是施暴者,我才是受害者
你可能會為了避免被暴力對待,而有自我防衛的行為。對方可能宣稱你的自我防衛行為是對他施暴,或宣稱你們是「互相施暴」。
施暴者有時會缺乏對自身暴力行為的責任感。他可能指控你是「施暴者」,而有時候,他真的認為自己才是「被虐待」的那一方。在朋友、警察、社工或法官面前,他可能也會這麼說。
4. 都是你的錯
另一種說法是責怪你「造成」他的暴力行為。對方會說:「我不會施暴,只要你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與前一點相同,對方正在將施暴的責任從他身上轉移到你身上。
這說法會讓你感覺自己要為暴力行為,以及這段伴侶關係負責。但事實是你不應該被責怪,你也無力停止對方的暴力行為。
如果施暴者是妳的前任或現任異性戀伴侶(如丈夫、男朋友)、家庭成員(如父母、公婆),他也可能會有此說法。他會說妳不是真正的同志、妳跟同性別的人交往是錯的。特別如果妳曾與男性交往過,可能會被(前任)丈夫、男友施以性暴力,他們會說:「妳需要的是男人!」當然,這理由只是他們對自己施暴行為的推託藉口。
5. 都是因為壓力、酒精或藥物濫用
對方可能會說某些情況造成他的暴力行為,只要情況改變,他就會停止施暴。換言之,他把暴力行為歸因於某些情況,如壓力、失業、藥癮、酒癮。
有個常見的迷思是藥物濫用和酒精造成暴力行為,因為對方失去控制。事實並非如此。雖然藥酒癮可能會讓情況變嚴重,但有些研究顯示,即便對方喝醉或用了藥正在嗨,他仍然能控制並決定要不要對你施加暴力。
舉例來說,對方選擇對「你」施暴,而非其他人。這顯示他的暴力行為是經過考量並選擇的。酒精或藥物濫用,只是用來正當化暴力行為的藉口。
6. 我會改、我會改
對方通常承諾會改變:我會停止施暴、我會停止酗酒或使用藥物濫用,這些承諾通常會伴隨在一次的暴力事件之後。這些承諾可能會讓你回心轉意且繼續留在這段關係裡。
對方或許會相信這些承諾,但事實上這並不會改善他的暴力行為,反而會將你留在關係裡。一旦對方確認你會繼續留在關係中,這些承諾將會被遺忘。當你在這樣的情境中時,要注意的是對方的暴力行為,而不是對方所說的這些承諾。
7. 沒有法律可以保護你
對方可能會告訴你:「沒有人會幫忙、同志伴侶間的暴力沒有納入法律保障。」這絕非事實!國內的「家庭暴力防治法」早已在民96年將同志伴侶納入保護範圍,只要你被前任或現任的同志伴侶施以暴力對待,是可以向家暴防治專線113、警察、家暴中心等單位求助的,也可以聲請相關的家暴保護令,保護你的人身安全。
我該離開這段關係嗎?
要終止暴力確實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很多人一起幫忙。
就我們的服務經驗發現,暴力一旦開始,施暴者的暴力就會持續且變得越來越頻繁,越來越嚴重,施暴者會尋求原諒,但又不斷重複施暴。研究發現,施暴者也不喜歡結束關係,這讓受暴者會有很多充分的理由繼續留在這段關係裡。
施暴者很少會主動結束關係,在多數例子裡,施暴者在心理層面上比受暴者更需要對方,他們害怕失去對方,也試圖說服對方接受這樣的說法。
然而暴力是很可能會一而再、再而三發生的!無論你選擇要留下或離開,都要有安全計畫來保護自身安全。
如果你現在正經歷暴力,可以想一想安全計畫。安全計畫包括怎麼降低你個人或家人,在精神或肢體層面所遭受的威脅與危險。
當施暴者想要維持關係或保持對你的控制,分手或分開是一個很危險的時刻。如果你已經準備要離開、結束這段關係,安全計畫也應包括結束關係時,如何降低被施暴風險的策略。
無論你選擇決定要留在關係裡或離開關係,或你仍猶豫不決,但你想找專業人員討論合乎自己的安全計畫,來保障自己與家人的人身安全,歡迎與我們聯絡。
面對衝突,怎麼辦?
伴侶遇到衝突是正常的情況,遇到衝突如何面對才是更重要的問題。
以下提供處理方式供大家參考。
(一)關於你自己:
覺察自己的情緒、尋找宣洩情緒的適當方式 ,若當下情緒較大無法討論,可以讓伴侶知道你需要一些時間處理自己的情緒,並約定在什麼時候針對這件事情討論。
(二)關於你與伴侶之間:
針對衝突的議題,誠實坦露自己的狀態;接納伴侶真實的狀態,但也需保有各自的空間,用真誠、一致的溝通方式與另一伴溝通。
(三)關於你們的環境:
可以尋找同儕陪伴分享你的狀態,抒發壓力等;若發現自己的個人議題,可以選擇勇敢的去面對個人議題(如對關係的安全感很不夠,伴侶已經做了很多努力,但你發現你自己還是會很擔心對方出軌,有可能是原生家庭或是過去經驗的影響);尋求友善資源協助,如諮商資源。
若另一伴是採用權力控制的方式在親密關係中,請注意!
暴力循環理論:一旦暴力發生,而加害人沒有受到阻止或懲罰,就會引出下一次暴力循環。且每一次循環的時間會縮短,虐待暴力期也會提早,蜜月期則會縮短甚至消失,便會變成虐待暴力期的無限延續。
遇到控制型的另一伴,為什麼想離開關係卻離不開?
- 希望對方改變,也相信對方會改變
- 因為愛:不相信對方會如此對我
- 害怕受到傷害:擔心引發更嚴重的暴力、擔心對方會傷害我的親友
- 受到監控:曾經嘗試離開,對方都還是找到我,並說服我回去
- 忠誠:我認為無論如何,我都還是要忠於承諾關係
- 害怕孤獨
- 缺乏經濟
- 缺乏援助
- 辨識不出親密暴力:不知道自己就是受暴者、認為這些暴力都是偶發事件,不可能一再發生、不認為發生的事情是親密暴力、不曉得原來同志間也有親密暴力
暴力發生的因應策略
- 暴力發生『當下』該如何做
- 離開現場(避免更嚴重的暴力發生)
- 請警察處理:若擔心出櫃,可以以室友或朋友稱呼施暴的另一伴
- 至醫院做傷勢診療,也可考慮驗傷及自行拍照存證
- 求助≠出櫃:當妳/你要求助時,可參考自身狀況,決定要如何與醫院及警察說明。
- 暴力發生『之後』可以怎麼做,下一步可以是…
- 證據保存(驗傷、拍照、報警…)
- 找到可信任的人討論
- 討論如何避免暴力再發生、再次發生暴力的因應方法
- 找到安全自我的空間
- 發展關係中的獨立與自主(經濟上、心理上)
- 平時注意哪些機構對同志是友善的、有哪些家暴正式資源
- 累積人脈
- 和對方有理性、有技巧、和平地談分手
如何求助?
- 求助≠出櫃:當你要求助時,可參考自身狀況,決定要如何與醫院及警察說明
- 若你向警察、醫院求助時表明為同志身份後,會發生什麼事?
- 醫院及警局依家庭暴力防治法,需通報你的所在地之縣市主管機關(家暴中心)。各縣市家暴中心將會有社工人員與你做後續的聯繫,但若你不希望接到社工人員的電話,可以請警察及醫院工作人員用匿名或不留電話的方式做通報。
- 可匿名求助?當事人亦可直接以匿名方式求助,不需透露真實姓名或聯絡方式,可以暱稱求助,求助者可直接與接線之工作人員討論。
我對伴侶施暴了,我該怎麼辦?
若你在關係中,感覺對關係很沒有安全感,很擔心另一伴,因此用較多不恰當的方式與另一伴互動,或是另一伴已決定與你結束關係,但你/妳發現用許多激烈的方式期待挽留另一伴。這時你可以與現代婦女基金會或是同志諮詢熱線聯絡,將會有社工與你討論如何處理目前的狀況,當你願意開始面對自己和關係時,情況將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