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觀點】面對性騷擾- 該採取行動嗎?
你被性騷擾了嗎?!
身為生理性別的女性,從小到大有多次被性騷擾的經驗一點都不奇怪,可能是熟識者、也有可能是陌生人所為。有時為了怕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來不及有反應而自認倒楣;但長大後,伴隨著性騷擾發生的場域有可能是在校園或職場,也就是每天都要跟這個人見面,對工作、生活及身心的影響就有可能沒那麼容易平復了。
本會長期接受性騷擾被害人諮詢並提供相關資源,有時討論到最後,被害人仍會對於是否要正式採取行動而感到猶豫,擔心自己付出時間、精力、成本,卻換不回公平正義,擔心在職場上太輕舉妄動,最後是自己弄得一身狼狽或失去工作。
前陣子,COVID-19 疫情稍控制住,隨著政府對於室內活動稍解封,許多公司企業、機關團體便開始預約本會的「性別平權」、「杜絕職場性騷擾」課程,記得有一次課程之後,參與學員的發言、分享,令人感到給力及敬佩!
她說:「很遺憾的,身為女性,生命經驗中一定有幾次令人不悅的性騷擾,這次我會決定迎頭面對,是因為我跟騷擾我的阿伯素不相識,但是他能在大街上做出如此高精準的襲胸動作,我確信他是累犯!不管他有什麼辯解、理由,對我來說,他的行為就是在「貶抑、歧視女性」,覺得他可以隨便對女性下手,藉由侵害女性,達到滿足自己的慾望。我認為他嚴重侵犯到我的安全界線,我需要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做筆錄、走司法或申訴流程確實耗去我相當的時間、力氣,最後得到的結果跟我投入的精力完全無法成正比,但我也無法再允許自己,成為默許這一切持續發生的一份子。」
多麼令人震撼的一段話!確實,雖然該被檢討的本就應該是加害人的行為,但在決定姑息或考量種種而選擇默視時,似乎也是將自己發言的機會、捍衛的權力給削弱了。
面對性騷擾,是否該採取行動?我想行動的意義有更豐富的內涵,不單只在給行為人一個警告,若能把握在事件中、看見更多性別或性別權力結構的問題,給予機會教育,讓行動更能發揮性別平等、性別平權的倡議精神。採取行動看似只是個人的選擇,其實卻關係、影響著社會氛圍、價值澄清的機會,你說是嗎?
(文/ 教育宣導部主任 劉容任)